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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代理申报温州市特色产业科技园
添加时间:2013-4-19 16:49:3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由特色产业科技园所在地的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和中心镇人民政府自愿提出申请,经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按产业类别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2.分批考察。市科技局分批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
3.认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特色科技产业园由市政府认定为“温州市特色产业科技园”。
二、申报材料
1.《特色产业科技园申报表》(附件1)或《温州市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园申报书》(附件5),申报的科技园名称要规范,统一命名为“功能区(中心镇)简称+特色产业+市级特色产业科技园”;
2.特色产业科技园创建情况汇报材料:园区概况、现有基础、创建意义、战略定位、空间布局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保障措施与政策环境等;
3.相关附件:园区设立文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特色产业科技园骨干企业情况表》(附件2)或《温州市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园骨干企业(合作社)情况表》(附件6)、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文件、有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三、申报时间
全年分两批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和9月10日。
联系人:400-004-0802     010-58090927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特色产业科技园的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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