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2012年12月30日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文下达的2012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项目,除“以奖代补”类等事后补助性质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填报《温州市级预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通用)》(附件二),具体项目《需申报2012年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项目清单》(附件1)。
二、《温州市级预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通用)》填报单位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如项目涉及多家合作完成,应汇总各家数据后,综合申报填写。
三、如项目在本文件发文前已经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应提供实施验收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填报《温州市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2年度)》(附件3)。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在7月20前将所填申报表一式4份,送交市科技局对应主管业务处室,即“2012年市科技特派员项目”和“2012年科技富民强镇专项项目”的申报表送交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王广强、“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表送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处杨鸿、“知识产权补助经费项目”材料送交知识产权处王均。
五、各项目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在7月25日集中统一送交科技局成果管理处。
申报材料填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010-58090927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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