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嘉兴市关于做好2013年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2月23日
组织部门:科技局
质询电话:400-004-0802
2013年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的申报推荐(2013年不受理重大贡献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项目可推荐2013年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近五年(含2008年以后)内取得的科技成果,已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且未获过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项目;
2.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且未获过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具体推荐条件可参照《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自主创新贡献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推荐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
1.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前3名),多次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自主研发科技项目,并多次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其中已经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次以上(含2次),其成果转化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视同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和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近5年内获得经济价值较高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国家标准)2项以上(含2项),专利(标准)实施后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对带动该行业或产业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外部科技、人才等资源,在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中介等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利用科技、人才等资源,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向行业企业乃至全社会开放有关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等,为产业研发提供设计、检验检测、标准制定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推荐数量:
为提高科技进步奖申报质量,对科技进步奖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推荐申报限额: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各20项之内,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10项之内,市各有关部门、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视情合理推荐申报。
自主创新贡献奖各县(市、区)限报2名并排序,其他单位酌情申报。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自主创新贡献奖:
1.填报“2013年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推荐书”(附件1),一式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
2. 附件材料:主要指已获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等)、学历证明、奖励证明、科技成果应用证明,代表性论文、专著,其它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与推荐书一并简单装订成册。一式10份,100页之内。
/upload/file/20140929/20140929165485548554.doc
/upload/file/20140929/201409291654661466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