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
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北京海关各隶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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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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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6日
咨询电话:400-004-0802 5809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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