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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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规范政府首购和订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24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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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3日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印发
咨询电话:400-004-0802 5809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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