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符合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的企业,可牵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充分整合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力量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需承诺,若通过评审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创新平台的承担单位,将参与构建创新网络,以加强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相关申请材料请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4号令)有关大纲编制,截止日期:2015年1月9日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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