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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项目
添加时间:2011-4-12 15:09:2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代理申报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项目

关于征集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科技部通知和中国-新加坡政府间科技协定,为进一步推动中新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经中国科技部与新加坡科研局商定,双方共同启动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并开始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1.项目领域:本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优先支持领域为“可持续能源和新能源(Sustainable/New Energy)”。
2.申报资格:中方可接受大学、研究所和企业申报,新方只接受大学和研究所申报。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合作基础。
3.合作期限: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支持力度:中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人民币,新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25万新元。
5.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
6.申报办法
(1)中新双方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和新加坡科研局(A*STAR)提交申报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执行单位和负责人信息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科技部将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其中,中文建议书需中方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英文建议书需双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中英文项目建议书请打印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

                            吉林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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