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主管部门:辽宁省科技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9月19日
咨询热线:010-58090216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2014]42号)文件要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为做好本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我省2014年度项目申报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的组织申报
1.请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按《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须知》要求,认真组织,科学、公正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筛选和推荐工作。在符合申报要求的条件下,各推荐单位原则上优先推荐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成果转化项目,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出审核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科技厅及省财政厅。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由市(县)科技局和市(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2.2014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限额推荐。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绥中县、昌图县及其余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二、申报项目的评审和立项
1.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2.对确定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备案。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9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辽宁省科技厅1610室(注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邮编:110004。
附件: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