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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静安区文化发展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3-12-20 15:48:4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总体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三大体系” 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落实《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2014年度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方向
方向一:现代戏剧谷品牌打造及设施建设。
开展现代戏剧谷项目,打造现代戏剧谷核心剧场。
方向二:在静安区范围内开展的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项目。
鼓励、引导静安区内机关、注册在静安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具有发展潜力的文艺团队,支持其组织并参与具有一定规模、特色的展赛及群众性公益文艺演出。
鼓励静安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受众广泛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文化活动。
鼓励静安区内剧(影)院开展面向大众的公益场演出。
    方向三:具有一定水准的静安优秀群文原创项目及特色品牌文化项目。
支持静安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对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原创文艺作品进行奖励,提升静安群众文艺创作水平。
支持开展静安特色品牌文化项目。
    方向四:具有静安特色的民(社)办博物馆。
鼓励创办具有静安特色的民办博物馆,对具有一定规模、主题鲜明、内容科学、展品丰富的优秀公益性展馆与展览给予资助。
支持静安区纪念馆(陈列馆)社办公助项目。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规定的方向,重点考虑对静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产业文化培育体系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并能在当年完成的项目。
(二)戏剧项目资助向现代戏剧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具体要求可登录现代戏剧谷官方网站(www.onedrama.com.cn)查询。联系电话:52139011。
(三)纪念馆(陈列馆)社办公助项目资助向静安区纪念馆(陈列馆)社办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        联系人:钱玮    联系电话:62494866 。
(四)项目申报主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资助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实施申请项目所具备的工作基础、运作团队和其他必要条件。
(五)获资助单位必须对获助项目单独明细核算并接受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的跟踪、评估验收及审计。
(六)无论申报项目是否获得批准,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留存工作小组办公室不予退还。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请到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昌平路1009号6楼6611室)领取并填写《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度资助、奖励项目申报表》;也可以自2013年12月30日起在静安区文化网(whj.jingan.gov.cn)下载。申请单位可事先电话咨询申报相关事宜(联系电话:62321100-221 联系人:张行)。
相关申报工作若有补充说明将通过静安文化网及时公布。

资助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策划书及有关稿件、照片、音像资料等(书面材料四份、电子版本一份);
2、项目资金预算、用款进度及项目实施计划(书面材料四份、电子版本一份);
3、申请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各一份);
4、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四份、电子版本一份);
5、其他相关材料。
奖励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情况及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四份);
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资助、奖励项目经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申请单位。
四、申报时间
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2014年1月29日。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1-615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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