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2012年评价得分75分及以上且前两次评价后国家没有安排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工程中心。
(二)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编制提纲见附件)。
二、请在2012年6月30日前,咨询项目相关信息。
电话:010-58090926 (代理申报信息网)
附件:1.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