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主管部门:财政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3.11.20-29
咨询热线:58090819
项目具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省直和市县档案、党校、地方志、计生系统以及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会主义学院。
二、补助内容
社科档案事务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档案、党校、地方志系统以及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会主义学院等省直部门提供公益性服务、改善服务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近两年已获得中央和省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3年各地已自行报送的项目,均应按此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二)地级以上市每市最多推荐5个项目,省直管县每县最多申报2个项目,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推荐2个项目。
(三)市县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省级财政教科文事业经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报送地级市,省级申报单位报送其主管部门。省直管县按通知规定的数量和要求组织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