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发〔2021〕1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黑科规〔2021〕4号),引导和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省科技厅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经市(地)科技局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备案机构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51-82628025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0451-8263491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附件: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名单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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