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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6-24 18:09:4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市属产业集团、在沪央企、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市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级中心”)认定以及第一批(2013)、第二批(2015)年度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工作,我委决定开展本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以下简称“市级中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类型
        2019年度市级中心认定工作采用市属产业集团、在沪央企、各区县、市行业协会分别报送方式。原则上,各市属产业集团、区县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家。此次市级中心认定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1.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4)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市级工业设计企业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报企业,应当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一)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市属集团、在沪央企负责推荐本集团内或央企下属相关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负责本区域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各行业协会负责推荐本行业内相关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填写《上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连同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本一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
        本次认定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各市属产业集团、在沪央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全面支持申报工作,负责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
        四、认定结果
        市经济信息化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择优认定市级中心认定名单,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及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告形式公布。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按照国家级中心认定要求,在申报2019年度市级中心范围内择优选择,推荐其申报国家级中心。本市在有关政策和相关财政资金等方面对市级中心企业优先予以扶持。
        五、复核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第一批(2013)、第二批(2015)年度认定的国家级中心的有关企业开展复核工作,并在7月10日前将复核相关材料报送工信部。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刘晶明 市经济信息化委都市产业处 23112728
        (二)申报材料提交
        单位名称: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陈海蓉 程芃
        联系电话:65116008转8029、8028 
        联系手机:18701732132、13641840257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77号创智科技中心2号楼15楼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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