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以军民融合项目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本市军民融合发展整体水平提升,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现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示范区和重点区域建设、公共服务类等项目。聚焦航天、航空、船舶、核能、电子信息、空间信息(含北斗导航)、智能装备、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及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军民融合新兴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
经评审立项后,对军民融合发展类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中单位自筹资金的30%;对军民融合发展有重大促进意义的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中单位自筹资金的50%。对军民融合发展公共服务类项目等,按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支持。
经核定总投资不超过1500万且项目所有内容已经实施完成的,可申报后补助项目,一经立项验收后原则上将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军民融合发展方向,民参军项目须有较明确的国防军工应用前景;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六)有逾期未验收专项项目的单位申报新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在建或待建项目填报《2019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9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二)已完成项目填报《2019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后补助)》(见“附件3”)和《2019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后补助)》(见“附件4”)。
(三)科技创新、技术攻关类项目执行期超过3年及以上的,只填写附表5,作为项目储备。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依据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附件可登录上海国防科技工业网站(http://gfkj.sheitc.gov.cn)下载。
(二)申报单位须现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纸质文件各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式一份),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涉密项目按有关规定报送。纸质文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文件一律刻录光盘。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
六、项目遴选
我委初审通过后报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支持。
七、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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