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请各市经信局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申报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
二、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申报工作;鼓励国家绿色园区内的龙头企业,以及列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应积极履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做好对园区、企业的服务指导。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在省内外开展的评价项目总计不得超过15项。
四、各设区市经信局要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努力保证申报质量。并于2019年4月6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厅。
联系人:吕超,马于惠;联系电话:0571-87052770,87056750;电子邮箱:26525792@qq.com;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111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9〕45号,可登录工信部门户网站—节能司—绿色制造栏目下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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