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虹口区

虹口区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5-25 17:25:5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科技企业:

为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鼓励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的形成和转化,促进虹口经济发展。根据《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2014年度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与评选的原则

 1、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面向注册登记在虹口(或纳税在虹口)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企业需符合《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申报、评选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支持方式

1、经评审认定的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区财政将给予不大于15万元的资金扶持。

2、资助资金用于围绕产学研合作开展的科研活动,如技术攻关、关键技术的二次开发、企业实验室建设、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的补贴。

三、申报、受理办法

1、受理时间:本年度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2、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的申报请按附件1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申请材料附件必须扫描后以图片格式保存。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校对,在受理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3、申报材料:

按“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填写,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用A4纸打印并与相关附件一起作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同时需提供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相关附件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单位上度年有效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报表(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

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

技术成果(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

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

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4、受理地址:虹口区飞虹路380号区政府2号楼科委112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1-61533125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认定申请表》

2、《虹口区产学研平台项目实施办法》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第四批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