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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组织开展2014年丰台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添加时间:2014-5-28 17:04:3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个科普基地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圆满完成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理实事任务,科委组织开展2014年丰台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丰台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任何组织均可申报。已经是区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相应的设施和器材,并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2. 组织参加各类大型科普活动;
  3. 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
  4. 具有科普活动策划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有专人讲解或指导。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1.《丰台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3)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本年度和下一年计划以及近年科普工作总结、特色事迹介绍与时长5分钟的科普视频片;
  (4)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书材料。
  三、评审和公示
  区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在丰台区科委网站公示。
  四、命名与挂牌
  对通过申报评审的单位,由区科委命名“丰台区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并给予经费资助。
  五、申报时间
  2014年5月26日至6月20日
  六、其他说明
  1.请各街道、乡镇积极推荐本属地符合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2.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区科委知识产权管理科。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时代财富天地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400-004-0802 
附件: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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