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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5-22 14:42:2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区内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闵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6〕15号)及《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的通知》(闵科合〔2016〕第 4 号)的通知要求,自 2016年度起,本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本区转移转化,可申请享受相关的科技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或经营地在本区的高校、科研院所;

  2、科技成果在区内实施转化,为技术转让(项目)的转让方;

  3、受让方为注册纳税在区内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技术转让,且交易额超过50万元的;

  2、每项按技术转让实际支付额给予3%、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3、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请加盖公章)

  1、证明申请高校、科研院所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受让方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转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

  2、审核次数:正式受理后即开始审核;

  3、审核时限:自正式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五、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1、区证照中心:莘东路505号3楼52、53号科委窗口。电话: 33887991。

  2、南部分中心:沧源路1160号剑川路951号科技大楼一楼区科委窗口。电话:34202103。

  3、浦江分中心:联航路1528号一楼科委窗口;电话:64980213。

     (二)业务部门咨询

   区科委综合管理科:莘西路376号305室。电话:64986169

六、办事流程示意图(见附件)

 

  联系人:董倩  电话:64986169

关于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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