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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推荐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9-25 15:36:4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2月10日—2月28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
项目具体要求:

为做好201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推动获奖项目转化应用,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奖励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推荐、院士推荐、提名人推荐(自然科学类)。推荐的项目应在2014年1月15日以前已办理成果登记,必须符合以推荐截止日期2014年2月28日计算,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科技进步类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技术发明类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自然科学类提供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二年以上的论文(专著),软科学项目提供评价日期距今二年以上的评价证明)。
二、推荐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的项目,不能以相同内容再次推荐。推荐项目如果是上一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三、推荐项目要严格按省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kjjl.hljkj.cn/),认真填写《201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自行在“word”下编制表格或下载空白表格填报无效。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推荐工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均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kjjl.hljkj.cn/)进行查看和下载。
四、把经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出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必须从网上打印)和所有附件材料(原件复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必须印有红章(在右上角注明“原件”)。为了减少材料的篇幅,书面版推荐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五、推荐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推荐软科学奖励项目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的填写要求。推荐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推荐意见》必须使用省奖励办制作的表样。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奖励项目材料,将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各推荐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负起责任,认真把关,严格按要求做好奖励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2月10日—2月28日,按确定的推荐限额数,通过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http://kjjl.hljkj.cn/)网上推荐奖励项目,并将审查、盖章的推荐项目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获奖项目跟踪调查表(电子版)及图片(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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