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区内各专利权人:
为激发区域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附件1)和《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朝知文〔2016〕 7号,附件2),朝阳区知识产权局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2017年度)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专利奖励:2017年度国内授权专利、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和第四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
3.年费资助:2017年度缴纳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缴的专利前三年部分年费,从授权当年起算。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ip.bjchy.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请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申报系统。
2.完善资料:申报人点击“基本资料”查看并核实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请先点击“修改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点击提交后进入“基本资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3.网上填报:申报人点击“新建项目申报”,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确认后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审查进度,如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并下载相应表格;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改后提交;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审核失败”项目,则表明该项目不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
4.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信息证明(与申请表一致);个人申请人提交户籍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同一申报人只需提供一份。
2.《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3.专利证书。
4.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和第四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获奖证书(配套奖励提供)。
5.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7年缴纳年费的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6.申报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专利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和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等证明材料。
7.对于发生专利权转移的专利资助奖励的申请,涉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四、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申报表后,申报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进度。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2.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修改或补充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1.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
纸件材料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政府中楼511室)
3.行车路线: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A出口沿朝外大街东行约1千米路南;公交75、101、109、110 、112路至神路街站。
六、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李 莹 65099715
纸质提交:傅凌云 65099698 王倩 65099697
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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