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委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杭州市萧山区等为2017年省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创建县(市、区)、园区的批复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县(市、区)政府申请、所在市推荐、现场考察,我局同意杭州市萧山区、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县(市、区)、园区开展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市、区)、园区创建。创建期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请上述县(市、区)、园区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结合《意见》谋划知识产权强区强企建设,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助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核心,制定和完善创建方案(2018年3月前报我局备案),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确保完成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推进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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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公布2017年省专利示范企业复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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