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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8-24 8:00:2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本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手段等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青府办发[2016]78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领域、支持标准、申报条件:



按照《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受理范围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已办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周期内完成的技术改造投资且投产运行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项目涉及规划、土地方面的批复文件等;



   (六)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项目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协议及对方房地产权证;



   (七)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八)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6月份会计报表;



   (九)项目购置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汇总表及发票(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十)项目尚未获得区级专项支持的声明



   (十一)其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



   (十二)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项目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申请单位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在线申报,相关电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传。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并网上审核同意申报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



(二)申报时间: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831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98日,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评审方式



项目经初审后,我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评估,评审结果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青浦区经委技术进步科330



    联系人:王玮  顾冬平



    电话:59728869





附件:



1、《青浦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



1、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报告内容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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