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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现代商贸类、现代物流类、会展服务类)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6-2 10:07:2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现代商贸类、现代物流类、会展服务类)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公司:



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316号)和《青浦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79号), 2017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我委仅受理现代商贸类、现代物流类、会展服务类和部分其他方面类(第12条)项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受理和咨询



政策咨询: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张海宁



联系方式:59732890-10318



材料受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靖



联系方式:59861128



地址:公园路100号西裙楼Q228





二、  申报资料(一式4份)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



5.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所在街镇公司、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和推进办各留一份。





三、  申报流程



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同时进行。



(一)纸质申报



1. 企业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一式4份),附上相关资料;



2. 属地化预审:所在街镇公司预审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 部门初审:61~728日受理,728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有关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办公室;



4. 联合评审: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组织对企业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5. 公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在主管部门官网和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上公示。



6. 审批:经联合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须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批;



7. 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二)网络申报



http://cyfz.shqp.gov.cn/,企业首次登录请先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根据不同的行业分类,主管部门链接不同。)





四、  受理截止日期



区经委受理截止日期:728日(星期五)。





附件:1. 《青浦区加快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



      2. 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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