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
关于组织申报长宁区201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长宁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各行业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以《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发改〔
2014〕23号)为依据,现开始2013年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在2014年9月10日前向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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