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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信委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3-17 10:25:1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沪经信推〔2017〕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和《上海市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3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92号,详见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信息公开专栏”),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并于2017年3月31日17: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010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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