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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最后一批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及 “双自主”企业资金) 项目计划申请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1-15 10:50: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支持方向
    一般外贸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双自主”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境外广告、国际市场考察(参展人员费)、境外投(议)标。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24时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计划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施的项目(2016年8月-10月申报的项目计划,已经获得批复的请不要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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