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财政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财政部 > 青浦区

青浦区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第二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0-26 12:15:0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第二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2016-10-24
各有关单位:

促进青浦区民用航空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集聚发动机维修、航空附件制造、航空服务培训、通用航空、专业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产业,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产推办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93 号),区经委拟启动2016年度第二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符合《青浦区关于加快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所列要求;

2、申报内容:开办扶持、用房补贴、营业额首次突破奖励、商照飞行员补贴、航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

3、申报方式:采取书面材料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参照“实施细则”),并将材料提交至区经委;

4、时间安排: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1111

5、材料要求:严格参照“实施细则”中的要求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装订成册。不采用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61024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第二批北斗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