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宝科委[2016]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宝山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要求,区科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区级农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农业科研成果在我区农村应用示范,为农民增收创造经验。
研究内容:新产品、新技术、新农艺等在我区农村的示范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宝山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支持方式和力度
项目一般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五、申报材料
1、《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以下简称《可行性方案》);
2、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请单位近一年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具有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
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逾期不验收的项目单位。
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情况的项目。
七、申报方式
1、申请项目的企业须从http://bskw.baoshan.sh.cn(宝山科技网)-“公告公示”栏目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按照要求递交材料;
2、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区科委。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 年8月12日。递交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份(书面材料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时递交《可行性方案》电子文档一份和10分钟PPT汇报材料(发送至邮箱:bskjqy@126.com )。
4、区行政服务中心科委窗口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材料接收地址:宝山区淞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科委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窗口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56162413
业务受理电话:26097743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 7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