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天津市

天津市

关于征集大气污染治理成熟技术产品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13 11:44:2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天津科委

发文时间:2014年1月13日

联系方式:010-58090993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转化和应用,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技术和产品,科技部社发司、北京市科委、天津市科委和河北省科技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防治成熟技术成果。征集到的科技成果,经专家筛选评估后将编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向京津冀三省市重点减排企业及职能部门推荐,并择优支持示范推广。天津市科委负责天津市域范围内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产品征集范围

所征集的技术产品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高效清洁化利用技术,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高效热泵、新型太阳能利用技术、低排放燃煤炉具等

2、扬尘治理技术,如道路抑尘产品,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技术,裸露地面治理技术,新型道路材料等。

3、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如工业废气净化处理技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技术,低排放涂装产品等。

4、机动车减排技术,如机动车尾气净化处理技术。

5、农业污染物减排技术,如氨肥替代产品,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秸秆清洁化利用等。

6、大气污染检测装备。

二、技术产品推荐的基本要求

1、先进性。推荐的技术产品应在技术性能、应用便捷性、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2、成熟性。推荐的科技成果应成熟适用,已经产业化或已经小规模生产,并已有工程应用实例及相关测试报告。

3、产权清晰。推荐的成果知识产权权属应明确,不存在技术专利纠纷。

三、推荐材料的提交

1、推荐单位应为在天津市注册的法人单位。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单位请登录www.tstc.gov.cn,见通知通告栏,填写“大气污染防治成熟技术和产品推荐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成果鉴定、获奖信息、检测报告、典型应用案例和用户意见等能证明技术产品先进性和成熟性的相关材料)。

3、请将电子版发送到tjkwsfhb@163.com,电子版题目注明企业名称,除电子版材料外,申报单位应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天津市科委社发处。

4、报送时间:申报与评审将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申报截至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

5、报送地址:天津市科委社会发展处 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2号楼103室

创新基金申报代理网提供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成熟技术和产品推荐表.doc2. 典型案例提纲.doc



上一篇:关于2014年度天津市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受理担保机构申请为市专项资金项目年度贷款担保增量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