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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5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8-12 8:07:0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丰台区专利支持办法》,现将申报2015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专利第一权利人,在丰台区登记注册并纳税;如果不是专利权人,应取得专利权人的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项目,且科技含量高、专利权有效,没有专利纠纷,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专利成果转化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专利转化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一定的自有资金;
4、列入市区重点发展计划的项目,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其他本区鼓励发展的项目,将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材料
1、《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表》;
2、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报告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成果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或专利证书(含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利转化项目经费来源及已投入资金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发票等);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争取优先支持的其他附加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3份按顺序以A4纸张尺寸平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并提交电子版。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还应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时间
8月10日— 9月11日每周一、三、五全天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地点
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丰台区文体路2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红 王元军 刘萌萌
联系电话:83656382 83656385

附件:
1、
《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表》
2、《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报告书》

丰台区科委(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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