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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解析
添加时间:2015-1-14 15:46:3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支持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此外,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该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取消了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保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规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 适用范围:全国各地等20多个大城市。

■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财政贴息、资金支持、通关和融资便利等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依据:

根据国办函(2010)69号的最新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总收入70%的比例降低到50%;取消企业需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要求50%;简化申报核准程序等

相关问题编辑

1.申报材料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证明” 由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

2.申报材料中“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合同登记证明”由北京市商务委出具。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以下优惠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认定条件编辑

1、符合以上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企业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6、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4申报材料编辑

(一)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提纲如下: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

3.企业提供服务、经营管理情况

4.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5.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

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

7.客户对服务增值性评价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管理章程。

(五) 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经具有资质的财务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七)由市科委下属的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证明。

(八)由市商务委出具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合同执行额登记证明。

(九)企业获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十)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企业技术实力或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获本市或国家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科技奖励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报)。

(十二)认定小组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400-004-0802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鼎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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