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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第二批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添加时间:2014-12-9 16:39:4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新”经济重点领域,培养一批在合作机制上有特点、合作模式上有创新、合作项目上有成效、产业链上有配套的产学研示范基地,组织引领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化研发项目,共建联合研究机构,推进长效合作,加快技术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和商品化,进一步完善本市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属行业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内承担过国家或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并在产业关键技术、产业链集成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管理机制和合作模式,每年有固定的产学研合作投入,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共建研究机构(联合实验室、研究院、技术中心等)或设立产业技术研究基金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究,运行情况稳定,成效显著。在合作机制上有特点、有创新,有相配套的利益分配机制、科技管理措施等。有一批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
   (三)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研发人才队伍,研究团队拥有多名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行业技术领军人物。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且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四)有切实可行的技术发展规划和产业化方案,在产业链高端、关键节点和产业化项目上形成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主持制定过行业或国家标准,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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