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降耗、应对气候变化、循环经济、综合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产业政策。不得申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禁止、限制、淘汰类项目。
(二)循环经济特征、节能减排和低碳建设效果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有一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能力,能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三)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发展潜力较大的关键技术和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尚未完工的项目。申报项目应为拟开展前期工作或在施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本次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市属行业主管部门也可集中组织申报主管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25日-30日
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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