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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请2014年度青浦区总部经济项目
添加时间:2014-11-26 15:48:1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16 号文)精神,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现开展2014年度总部经济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包括国内企业总部和企业功能性总部项目),请各单位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资料
1. 《青浦区内资企业(地区)总部认定申请表》或《青浦区内外资企业(功能性)总部认定申请表》(原件,附件1、 2);
2. 青浦区总部经济申报企业2013-2014年已享受区扶持政策上报表(原件,附件3)
3. 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企业申报前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 主要投资者(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原件);
6. 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
8.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扫描件一份。
一、扶持总部经济发展
(一)认定条件
1.国家或本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司地区总部(下称市级以上总部),认定条件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2.国内企业(地区)总部,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全国性或区域性销售、结算、投资决策等职能;(2)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3)注册资金达1亿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
3.企业(功能性)总部,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在本区的上市公司总部或其销售结算中心等;(2)经母公司或机构授权,具有整合管理、研发、资金管理、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并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1000万美元以上)及申请认定前两年纳税额均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内外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开办资助
对在本区市级以上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开办资助。其中:经认定为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的给予500万元;经认定为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的给予200万元的开办资助。在认定年度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2.购(租)房资助
(1)市级以上总部在本区内建造或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参照本市政策,经区审定后给予建造或购买总价10%、最高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租赁本区内办公场所用于自用办公的,每年按照实际租金的30%,连续六年给予租房资助,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50万元;
(2)对区认定的国内企业(地区)总部或新引进的上市公司总部或其销售结算中心等,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超过500平方米、租赁期限在五年以上的,按不超过年租金的30%给予租房资助,资助期为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本区购建自用办公用房超过500平方米的,按租房资助的同等标准的三年总额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总部企业在享受资助期间,不得将自用办公用房出租或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或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当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
3.运营奖励
(1)鼓励市级以上总部集聚实体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对自认定年度起的年营业额首次超过10亿元的国家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及对自认定年度起的年营业额首次超过5亿元的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分别可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2)对国内企业(地区)总部及企业(功能性)总部,根据其新增产值、收入、利润等形成的对区域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主要用于研发投入、购买设备、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
(3)对地区总部整合股权的资助。对本区引进的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或国内企业(地区)总部因其内部股权整合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经审定后,给予适当资助。
4.人才补贴。除享受本区现有人才扶持政策外,对新引进企业(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个人对本区的贡献程度,依申请经联合审定后给予一定比例的安家补贴。
二、促进重大项目招商
(一)申请条件
1.国家级或市级重大项目或者财税贡献突出和引领产业发展的支柱型项目;
2.基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企业、招商功能性平台及金融资本项目等特殊企业;
3.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认为需要提请一事一议的其它重大项目。
(二)扶持方式
重点招商项目扶持标准一事一议。
三、鼓励专业机构招商
(一)申请条件
与本区相关部门签订委托招商协议并成功引进重点项目的专业招商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相关企业。
(二)扶持标准
对成功引进优质重点项目的专业招商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相关企业,按其引进企业对本区域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执行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21-615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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