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
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单件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根据沪经信军110号文件已经申报2014年度军民结合专项项目的,如无重大调整,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项目条件:
支持重点:
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包括智能装备与智能制造、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化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卫星及应用、新材料、绿色能源及应用等领域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军民结合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培育项目;
军民结合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技术研发平台、产学研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符合国防科研生产发展调和的“专精特新”配套项目;
部分软课题研究项目。
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将推荐申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或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联系方式:021-6153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