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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专项
添加时间:2014-9-12 14:28:1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申报时间:929日至1013

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申报单位必须为2014年度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并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及落实实力相当的研发团队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条件:项目实施期限:项目须在20141月起的三年内完成。

申报此项目的相关附件:

(一)1.证明项目在企业已立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含附注)等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银行承贷证明文件;
5.
企业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二)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意见。

联系方式:021-615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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