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大连市经信委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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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我市“十二五”电子信息制造业、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为工业“五项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
(二)按照省有关规定,今年已经申报的项目,本次不再重报。以前年度获得本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验收,原则上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能继续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按“辽宁省2014年软件与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等要求,完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填写相关表格。由于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网上办公系统正在升级,本次暂停网上申报程序。
(二)纸质材料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同电子版一起于10月10日前送交大连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半导体产业处,过时不予受理。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处负责行业:数字视听、通信网络、计算机及外设、汽车电子、电子测量仪器、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电子信息专用材料。
半导体产业处负责行业: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光电子、半导体光伏。
(三)大连市经信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省经信委、财政厅(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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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010-58090216/400-004-0802
附件:
附件1_2014年软件和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专项申请报告(制造业)编制要点.doc
附件2_2014年第二批辽宁省软件和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制造业).xls
附件4_2014年省财政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财务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5_2014年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