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2月10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 13521598404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原则
2013年技改专项安排主要依据以下原则:一是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一些关系我国工业全局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薄弱环节方面实现突破;二是调整优化专项支持重点,进一步体现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兼顾区域平衡,扶持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四是对于自主创新、两化融合、军民结合、安全生产、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业转移、受灾地区工业企业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省政府年初确定的14个年度重点行业行动计划,50个重大示范项目,技改提升工程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工程确定的项目,结合国家2013年技改专项支持10个重点专题,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装备核心能力提升、冶金工业关键产品工艺开发应用及升级改造、新型绿色建材及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发展、石化化工有效能力提升、医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轻纺工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升、产品开发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等专题,推动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支持的重点专题,承担企业财务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产品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申报项目为2012年开工项目,已完成进度原则上不超过总进度的60%,建设工期不超过二年。
3、产能过剩和“两高一资”产业单纯扩能的项目不予申报;2008年以来已获中央重点振兴财政资金支持且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企业不予申报。
4、省政府确定的50个重大示范项目符合此次申报条件的原则上要求上报,申报项目纳入工信部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导向计划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
附件:
关键词: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中企讯,鼎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