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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讯代理申报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添加时间:2012-12-11 14:02:5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4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  13521598404

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向为移动通信、软件和集成电路。

二、工作原则和重点

(一)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办法和规定。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仍采用补助方式下达,为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领域,补助资金比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要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落实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关注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突出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年度支持重点方向组织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年度支持重点要求的行业及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支持领域参见附表);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配套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

(三)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且原则上形象进度不超过70%;

(四)项目须按照《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其中申请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在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中,还须就使用中央投资部分建设内容核准招标内容。

附件:

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情况表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关键词: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中企讯,鼎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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