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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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专项的实施原则、总体目标、重点等,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1041号)文件执行。
二、请于5月15日前,联系沟通项目信息。电话:010-58090926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
二〇〇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