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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7-2 17:28:1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的通知

主管部门: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区科委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14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通过认定的企业将根据《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资金鼓励,并颁发认定证书和授予“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重点认定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培养人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是工商注册、税收关系、生产场地均在宝山区域内的企业。


2、申请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经济效益,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具备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


3、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


4、有明确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双方合作完成的项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拥有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版权、专有技术及注册商标等);


6、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的科研投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三、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须从http://bskw.baoshan.sh.cn(宝山科技网)-“公告公示”栏目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按照要求递交下列材料。


1、《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组织体系、激励机制等文件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技术合同;


(3)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其它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同时需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电子文档、15分钟PPT汇报材料(发至E-mail:wxy630307@126.com)。


2、申报材料须经过街、镇、园区初审,并加盖公章。


3、申报受理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科委产学研合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1533125

2014宝山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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