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管:黄浦区科技委
区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企业集团,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区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及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认定首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沪人社就〔2013〕15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和扶持区域内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功能,积极推广创业苗圃服务模式,现就黄浦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业孵化基地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黄浦区注册经营,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融资服务、项目顾问、咨询策划、人员培训、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相关创业服务,具有完整组织体系和入驻退出机制的实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作满2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团队。
2、建立健全创业者准入和退出机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功能,体现孵化服务过程,能够为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配套相关基本办公设施;
(2)协助办理企业验资、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用工登记、社保开户等开业手续;
(3)协助孵化对象申请各类扶持资金、享受政府鼓励创业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4)提供与创业经营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开展为入驻孵化对象进行创业项目开发和对接等跟踪指导服务;
(5)积极营造创业文化氛围,加强创业政策宣传,为入驻孵化对象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宣传。
4、基地每年孵化成功率不低于30%,其中失业人员、35岁以下青年创业者所占比例不低于50%。
5、创业扶持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创业环境良好,受到创业者普遍好评。
三、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向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黄浦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创业孵化基地的简介(包括申报单位与基地的关系)、房产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3)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制度、项目计划书、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等;
(4)提供各项孵化指导服务的表格、台账、记录等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创业孵化材料。
2、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黄浦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四、政策扶持
落实市、区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加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服务成果的购买力度:
1、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提供注册登记等开办服务的,按服务后成功开业的创业组织数计算,每家创业组织补贴1000元;
2、帮助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在孵化期满一年内在黄浦区成功注册开办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给予孵化基地一次性8000元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按照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黄浦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 叶 雨 联系电话:021-61536037
专业申报十年经验、合作互利共赢、值得信赖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
黄浦区申报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下一篇:
上海市黄浦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