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 企业认定
关于修订印发《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科技局:
为加快培育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提升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切实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快速发展轨道,根据中共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长发﹝2014﹞22号),修改并制定了《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政策措施等。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0月17日前,将纸制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报相关处室。
专业代理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 企业认定
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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