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专项重点
(一)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
(二)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建设,鼓励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
(三)支持依法设立的区域和行业认证机构的完善及认证机构之间的交叉认证,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应用领域。
(四)开展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示范,探索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通知专项重点范围,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具备以下实施条件:(1)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在当地政府备案;(2)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3)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已开工项目需要提供形象进度,如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4)其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配套条件。
三、请于2006年3月底前,联系沟通项目信息。电话:010-58090926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