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主管部门:天津经信委
发文时间:2014年2月13日
联系方式:010-580909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84号)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申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筛选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我市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承担过市级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企业,获国家或市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服务机构筛选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三)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由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行业协会或市相关委办局推荐。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二)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材料格式的电子文档,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三)请各申请单位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和机构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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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申请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