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6日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申报条件
1、省优秀新产品奖申报条件
(1)申报参加本届评选的项目应是辽宁省境内企事业单位开发的,2011-2013年度内投入批量生产并通过鉴定(或经专家推荐)的工业类新产品。
(2)申报省优秀新产品奖的项目评选条件:一等奖产品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当代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对国民经济有重大贡献,已较大批量生产,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年利润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具有重大社会效益;二等奖产品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一定创新,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已批量生产,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年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或具有很大社会效益;三等奖产品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已批量生产,年产值达到600万元、年利润达到60万元以上或具有较大社会效益。
2、省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条件
省内工业企业、设计公司、院校所研发、设计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包括:IT产品、家用电器、产品包装、医用器械、工业仪器、机械装备、交通工具、航空航天、家具家装等。报送的产品应为在过去二年或未来一年内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除满足新产品申报条件外,还需具备创新性、 实用性、 经济性、环保性、工艺性、 美观性等特点。
3、本届评奖侧重于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研制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4、申报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选择申报对应奖项和奖励级别,同一产品只能申报一个奖项。已获得过省优秀新产品奖或同级别省政府奖励的(如省科技进步奖等)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
1、申报开始时间:2013年9月25日
2、各市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市(绥中县、昌图县)经信委科技处(科)提交申报材料并附电子文档。
3、由各市经信委组织新产品奖项目初审工作,并于11月26日前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省优秀新产品申报项目汇总表、初审工作总结各 1份报送省评委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科技处)。工业设计奖项目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直接报送省评委办公室。
专项资金申报
创新基金申报代理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咨询热线:010-58090216/400-004-08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