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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代理2012年度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添加时间:2012-4-20 10:17:1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度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鲁科农字[2012]65号)已正式下达,为做好项目合同书的签订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书时,要严格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填写,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各项考核指标与计划进度要与申报书一致,个别内容确需变动的,必须向省科技厅提交申请变更报告和相关材料说明。省科技厅将依据申报书内容审查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签订合同。
    二、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一栏中,财政拨款要按照计划下达的指标填写,企业要求有不低于1:1的自筹资金配套。
    三、合同书中的起止年限为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
    四、合同书要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签字盖章页作为封底(便于盖章),不要另加装封面及封底。
    五、合同书于2012年5月18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附件: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

 

 

主管部门:山东省科技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4月

咨询热线:  400-004-0802   010-58090027   代理科技项目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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