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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12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3-14 9:26:3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代理申报2012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陕西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2012.3.14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 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结合我省科技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统筹和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研究,着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增值潜力大的新兴战略产业,开发一批战略新兴产品,引领和带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政府资金申报2012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征集的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包括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下载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申报的项目须属于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

(二)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产业和技术政策;

2.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3.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已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6.对于国家规定准入要求的行业和产品,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准入条件。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需获得国家的有关许可批准。医药中的新药,要求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二期临床批件。其他类药物要求必须获得三期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原料药必须获得生产批件;所有医药申请单位必须通过GMP认证。农药须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或登记,申请单位须是具有生产资质的国家农药定点企业;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必须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三)政府资金申报对企业要求,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示范)区管委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使用Word文档),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五)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6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七)2012年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实行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限项申报,具体限额另行通知。

(八)2012年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团队建设进行组织,兼顾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同时要考虑充分发挥已建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作用。

联系方式:010-58090986

附件:2012年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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