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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代理申报四川省2014年科技计划备选项目
添加时间:2013-9-2 21:05:4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四川省科技厅计划处
发布时间:2013年9月16日

咨询电话:010-58090827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我省“两个跨越”,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四川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四川省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及科技发展目标,我厅编制了《2014年四川省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四川省2014年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自下而上根据本次发布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行申报。二是自上而下组织设计。我厅将结合调研及厅市(州)会商等确定的科技需求情况,以及申报的备选项目情况,围绕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六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在农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制造业、材料、人口与健康、能源、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等领域,组织实施产学研单位共同参与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重大项目,结合实施多点多极战略、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战略和区域科技发展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科技创新,组织设计和凝练重大项目。组织设计的重大项目将专题进行论证。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近两年已列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五)须符合各类计划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项目类别
见各类计划指南。
四、项目申报程序
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申报书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根据申报限额的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指南》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报送)。
附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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