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主管部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发文时间:2012年12月6日
咨询热线:010-58090587或400-004-0802
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发改办环资[2007]1564号)以及原山西省经委《山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经资源字[2006]696号)、山西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的通知》(晋经信资源字[2011]174号)等文件要求,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已经对下列企业发电机组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初审,并按规定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现将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的企业发电机组名单及装机容量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如有异议者,请用真实姓名与省经信委资源处联系反映情况。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无异议,省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将向企业颁发《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
企业名称 认定机组 装机容量 主要燃料
1、山西阳光焦化(集团)华升电力有限公司 1#、2# 2×12MW 煤矸石、煤泥、中煤
2、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发电厂 1#、2# 2×50MW 煤泥、劣质煤、煤矸石
3、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 1#、2# 2×135MW 煤矸石
4、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 1#—4# 4×50MW 煤矸石
5、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2×300MW 煤矸石、煤泥
6、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2×50MW 煤矸石
7、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2×50MW 煤矸石、煤泥
8、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1#、2# 2×15MW 生活垃圾
9、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7# 1×50MW 余热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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